印度是社会主义,世俗主义,民主共和国和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。现代印度民族国家于1947年8月15日成立。此后,按照宪法,选举法和制度所载的原则,定期举行自由公正的选举。
《印度宪法》赋予印度选举委员会监督,选举和指导整个国家进行选举的程序,以选举每个国家的议会和立法机构以及印度总统和副总统职位。
印度选举委员会是常设宪法机构。选举委员会根据宪法于1950年1月25日成立。该委员会于2001年庆祝其成立五十周年。
最初,该委员会只有首席选举专员。目前由首席选举专员和两名选举专员组成。
1989年10月16日,首次任命了另外两名专员,但任期很短,直到1990年1月1日。后来,1993年10月1日,又任命了两名选举专员。从那时起,多成员委员会的概念开始运作,其决策权以多数票通过。
该委员会在新德里设有一个单独的秘书处,该秘书处由大约300名官员组成,采用分层结构。
《印度宪法》赋予印度选举委员会监督,选举和指导整个国家进行选举的程序,以选举每个国家的议会和立法机构以及印度总统和副总统职位。
印度选举委员会是常设宪法机构。选举委员会根据宪法于1950年1月25日成立。该委员会于2001年庆祝其成立五十周年。
最初,该委员会只有首席选举专员。目前由首席选举专员和两名选举专员组成。
1989年10月16日,首次任命了另外两名专员,但任期很短,直到1990年1月1日。后来,1993年10月1日,又任命了两名选举专员。从那时起,多成员委员会的概念开始运作,其决策权以多数票通过。
该委员会在新德里设有一个单独的秘书处,该秘书处由大约300名官员组成,采用分层结构。